自《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依法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公平竞争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监管领域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当事人或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实施相应的信用管理措施,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融资等环节予以限制。为进一步发挥信用护航作用,推动形成“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市场监管信用新格局,引导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震慑违法行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选取了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希望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