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单位:高明区消费者委员会
案例办理人:黄洁莹、罗棋菁
一、案情简介
2025年5月起,高明区消委会通过各渠道陆续收到200多名消费者投诉,反映某健身房临时关门停业,导致预付费无法使用,涉及金额近50万元,消费者申请退回剩余金额。
接诉后,高明区消委会迅速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涉诉商家开展核查,并积极对接商家所在商圈物业管理方和人民法院、人社等部门。事发后,商家负责人“跑路失联”,高明区消委会逐一联系消费者了解诉求,通过“协助转课+支持起诉”等多元化解方案,帮助消费者维权。一方面,积极协调转课。工作人员逐个走访区内健身瑜伽经营者,成功促成2家健身瑜伽经营者无偿接收100多名消费者的瑜伽课程,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近30万元。另一方面,支持消费者诉讼。通过帮助消费者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证据、参与庭审等方式,经多方协调联动,最终支持40余名消费者通过民事诉讼渠道维护合法权益。
二、案例点评
在本案中,消费者与某健身房之间成立服务合同关系。该健身房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突然关门营业,未能依法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已构成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因此,消费者有权要求该健身房退回预付费用。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经营者决定停业的,应当提前30日在其经营场所、网站、网店首页等的醒目位置公告经营者的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该健身房作为经营者,在因经营不善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时,负有提前告知义务,并应主动与消费者沟通,妥善处理相关争议。(佛山市高明区消委会律师顾问团李国律师点评)
三、消费提示
1.资质审查“验明正身”。充值前查询商家营业执照,确认经营范围等关键信息,优先考虑“老字号”店。
2.金额控制“量力而行”。充值时应避免选择“期限过长”的套餐,避免因商家经营不善倒闭而造成经济损失。
3.支付方式“留痕溯源”。付款前核实账户与商家对应,严禁向个人账户转账,保留支付截图等凭证。
4.消费过程“动态监督”。定期核对消费记录与余额,留意商家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