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在推进基层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00个集体和100名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其中,佛山7集体、6个人获此殊荣。 通报指出,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学习借鉴受表扬集体和个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各方有序参与基层治理,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强保障。 佛山获通报表扬名单 ↓↓↓ 在推进基层治理工作中 表现突出的集体名单 佛山市禅城区纪委监委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凤池社区居委会 佛山市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荷城街道检察室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岗头村村委会 佛山市委社会工作部基层治理科 在推进基层治理工作中 表现突出的个人名单 林锦仪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绿岛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苏志敏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苏志敏“创熟”调解工作室主任 叶锡桐 佛山市顺德区委政法委综治股股长 赖亨亨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孙延驰 佛山市三水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余锦棠 佛山市致新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来源:南方+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