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某加油站预存油款用于日常加油。加油站因租赁合同到期停业,虽有工作人员登记退费信息,但由于加油站与出租方存在债务纠纷且正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消费者退费工作进展缓慢,部分消费者迟迟未收到退款,遂陆续向经营者所在地政府部门投诉。


相关投诉受理后,在多部门协同处置框架下,大良市监所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效能,针对加油站与出租方双方以“债务未清”为由拖延退费的情况,市监所分别多次协助组织专题约谈,逐步推动责任落实。在首次约谈中,要求加油站优先处理消费者退费,不得将企业债务纠纷转嫁消费者,同时协助督促加油站统计退费总人数、总金额,但加油站以暂无资金为由拒绝,协商陷入僵局。大良市监所在深入调查核实中精准锁定纠纷处置关键节点,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精神类推适用,向出租方普法释理,明确告知其需依法压实主体责任,不得推诿扯皮、规避责任,并与加油站共同制定有效解决方案。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处置方案:由加油站逐一联系消费者核实信息,并分批先行退款,目前已为395名消费者办理退款,退费金额近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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