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面对1700万元巨额违约金和数百业主办证难题,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如何破局?顺德公证处创新运用赋强公证,既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又护航民生权益,为民企纾困,实现多方共赢!


一、案情回顾

2018年,原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与某镇A股份社签订合同出让某地块。A股份社与佛山市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转让该地块。
后来,随着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上述地块的出让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代为处置。市自然资源局与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2023年3月21日之前竣工并申请竣工验收。

因上述建设项目竣工逾期,截至2024年中,产生违约金已超1700万元,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表示目前无力支付违约金。此时楼盘数百户业主要求办理不动产权证,而根据政策规定,逾期竣工未办理备案的项目无法办理确权登记。


二、困局:多重压力下的民生难题
  • 业主急盼:楼盘数百户业主请求办理不动产权证
  • 企业困境:开发商逾期竣工暂无力支付违约金超1700万元
  • 政策卡点:按法规要求,未完成竣工备案不得办理产权登记
  • 核心矛盾:既要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又要解决群众办证诉求,还要助力企业纾困,且传统诉讼路径面临“时间长、成本高、风险大”三重困境


三、破局:顺德公证处深入研讨,创新“非金融领域+赋强公证”组合方案


1.多方论证

- 组建专项赋强公证团队,深度解读案件情况

- 与辖区法院提前沟通对接,理顺办证和执行环节

- 征询公证行业专家意见,获取权威解答

2.双重保障

- 开发商以63处未售物业(评估价值3400万元)作抵押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竣工违约处置事宜的补充协议》

- 办理赋予上述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赋强公证)

3.履约监管

- 两年宽限期内缴纳违约金

- 违约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看到这里

肯定有人有疑问了

“赋强公证”到底是什么?

有什么作用呢?

“赋强公证”,即通过公证方式赋予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经赋强公证的债权文书可不经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与法院生效裁判、仲裁裁决等具有同等执行效力。

“赋强公证”通过法定程序对债权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规范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纠纷的产生。对于债权人,“赋强公证”既能降低维权成本,又能提高执行效率,快速实现债权。


四、成效:一子落而满盘活,实现政企民三方共赢


政府端:化解了重大民生问题,保障了国有资产不流失

企业端:获得两年违约金支付缓冲期,盘活项目维持正常经营

业主端:3个月内能够办结不动产权证,合法权益获保障

行业示范价值:

- 首次将赋强公证应用于非金融领域

- 建立“非金融领域+公证”非诉解纷新模式

- 充分发挥公证“前端预防+中端化解+后端治症”职能

- 为“保交付、稳民生”提供可复制解决方案


广东省公证协会经济金融公证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罗苑平点评道:“本案创造性运用公证制度破解协议执行困局,既严守法律底线,又彰显制度柔性,对公证机构积极参与到优化营商环境、化解重大民生问题具有重要启发。


结语:在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期,顺德公证处充分乘借“提质增效”的“东风”,用法治智慧破解“办证难”困局,生动诠释了新时代公证机构的社会责任与担当。这种“预防性司法”的创新实践,正成为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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