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蝉鸣。今日盛夏,骄阳似火,烈日之下,是法润炽热的心;悠悠潮州,千年古城,是法润深沉的爱。热烈青春,酷暑炎炎,在这个漫长的暑期,法润凤城将相约美丽的凤城,与热情的潮州市民一道共赴一场与众不同的山海。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强调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增强民众法律意识。202477日,“法润凤城”三下乡实践队联合潮州市湘桥区西湖公园开展“普法摆摊”活动。本次活动聚焦市民日常法律困惑的咨询,为市民的日常生活保驾护航。

本次活动的重头戏当属:法律咨询服务摊位啦。法润凤城三下乡实践队设立此摊位旨在解答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有关法律的困惑,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法治素养。在法律咨询服务摊位当中,一切都是如火如荼。现场熙熙攘地,向百千万工程突击队队员们提出问题的市民络绎不绝。这其中最闪亮的一环当属关于民事行为人的界限啦!一位阿姨特意过来咨询:如果孩子偷偷地拿家里的东西售卖,那么作为家长的是否可以把相应的物品从商家手中要回去呢?队员们在听了这个较为罕见的问题之后也是给予了非常细致耐心的回答。原来,法律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界限是非常严格的,8周岁以下的孩子并不具备民事责任力,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民事责任力。综上所述,只要根据孩子们的确切年龄就很容易判断出来结果啦!家长听后,恍然大悟,便带着满意的笑容离开啦!

法润凤城”三下乡实践队将一如既往,为潮州的法治建设建言献策,贡献来自佛山大学学子的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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