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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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全省率先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

根据佛山市政府出台的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按规定享受待遇。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医疗救助比例最高达100%!《佛山市医疗救助办法》正式出台

4月1日,《佛山市医疗救助办法》(以下称《办法》)正式发布实施。《办法》中提到,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比例最高可达100%,并新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作为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此外,《办法》还将国家罕见病目录中的罕见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为罕见病患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