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儿童化妆品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儿童化妆品,要认准“小金盾”标志。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儿童化妆品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所有在我国上市销售的儿童化妆品,必须在销售包装容易被观察到的展示面左上方标注“小金盾”标志。“小金盾”是法规规定的基本标注要求,并非对产品安全有效的认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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