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为社区法治服务站”在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正式揭牌启用。这标志着佛山石湾在深化“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中,迈出了功能融合的关键一步。其以“有为”精神为内核,以法治服务为纽带,将街道统筹力、检察专业力与社区参与力深度融合,书写基层善治的新篇章。

“有为社区法治服务站”揭牌仪式
一块牌子,三重使命
“有为社区法治服务站”之名,本身便蕴含着治理逻辑的层层递进。
“有为”,源自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的党建品牌。在基层治理语境中,“有为”意味着敢为、善为、能为。此次将其嵌入法治服务站,正是要将这种实干精神注入法治实践,推动检察力量主动下沉、深度参与,在群众身边落地生根。
“社区”,明确了服务的阵地与对象。服务站毗邻石湾“邻聚里”社区项目,以此为依托,法治资源不再囿于机关大院,而是真正走进街头巷尾、走进居民生活。以“社区”为名,意味着以邻居的姿态回应群众诉求,以“拉家常”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让法治可感可触、温暖人心。
“法治服务站”,则界定了功能定位与价值使命。在“1+6+N”体系中,服务站既是综治中心在检察室设立的法治支撑点,也是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前沿阵地。其核心定位聚焦打造法律监督的“前哨点”、建强矛盾化解的“终点站”、做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以此为轴心,撬动多元力量共建共治。
从“窗口联动”到“机制融合”
走进石湾镇街道综治中心,信访窗口前除了耐心的调解员,如今多了“坐诊”的检察官。
这源于双方此前签订的一项创新机制:进驻轮值+“十分钟”快速响应机制。检察室派员进驻综治中心信访窗口,为群众提供“零距离”的法律解答,承诺在突发矛盾纠纷面前,十分钟内抵达现场提供法治支撑。

石湾镇街道综治中心
新揭牌的“有为社区法治服务站”,则将这种“联动”融为法治合力。这个站点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作为综治中心在检察室设立的“法治支撑点”。它是对十分钟响应机制的实体化延伸,也是综治中心将公益诉讼职能嵌入矛盾调解全流程的“前哨站”。
一方面,服务站建立常态化跨部门联动联处机制,针对街道治理中的复杂疑难问题,尤其是矛盾纠纷化解,可迅速集结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力量,开展联合会商与联合处置,实现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另一方面,当综治窗口接待的群众诉求涉及公益诉讼时,窗口可直接“吹哨”服务站,实现线索即时移送、检察官提前介入。
“过去我们是各唱各的调,现在我们要合奏一部交响乐。”石湾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陈树凯表示,服务站的成立,标志着石湾正式将检察职能嵌入综治大盘,将法治触须延伸至社区末梢。
一场“1+6+N”的品牌对话
在全新的治理格局中,通过“有为社区法治服务站”这个枢纽,“东平风”“益美禅境”“有为社区”三个品牌在“1+6+N”的理念下,实现了理念共通、机制闭环、成效共享。
作为“1”,综治中心“东平风”发挥着统揽全局的核心作用。
作为“6”中的关键一环,检察室带来的“益美禅境”品牌,为“东平风”注入了刚性的法治底色,尤其在区分“私益”与“公益”的模糊地带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社区是“N”,也是检验治理成效的最终考场。在石湾“有为社区”的理念中,“幸福社区,人人有为”不仅是愿景,更是行动。当“东平风”的调解力量和“益美禅境”的法治资源下沉到社区,社区党委不再孤军奋战。
这正是“有为社区法治服务站”的深层内涵:以“有为”的精神担当,以“社区”的亲和姿态,以“服务站”的功能定位,实现“1”的统筹力、“6”的专业力、“N”的参与力深度融合,最终让法治成为人人可感、人人可及的安全保障。
石湾镇街道正以“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为笔,以“有为社区法治服务站”为墨,描绘着一幅基层善治的新图景。
未来,随着“有为社区法治服务站”的常态化运转,石湾镇街道将继续探索“检察+综治+社区”的更多可能性,在推动公益诉讼、普法宣传与社区治理的过程中,为佛山乃至粤港澳大湾区的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石湾方案。
(来源:南方+、石湾镇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