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群众投诉举报,反映南海区丹灶镇某住宅项目精装修工程存在劳务违法分包行为。经执法人员核实,该项目施工单位为广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浙江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双方于2023年3月1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23年4月6日,浙江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袁某某签订《木工班组承揽协议》,将上述住宅项目精装修工程木工劳务作业分包给个人袁某某。袁某某组织工人自2023年4月进场施工,并已完成协议中的劳务内容,案涉木工班组劳务作业产值约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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