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执法,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禅城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禅城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构建行政执法“观察期”“惩戒期”“修复期”模式,先后出台了《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下称《指引》)和《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下称《办法》),着力打造禅城市场监管系统“预防为主、轻微免罚”执法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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