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是题中之义。“1”是指规范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实现“一个中心管平安、一个平台抓治理”;“6”是指发挥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基层政法和综合网格、网格员力量,以及“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等信息化支撑平台作用,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N”是指广泛发动社会其他综治力量,多方共同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即日起,佛山政法微信公众号推出“1+6+N”专题报道,充分展示各区各单位以完善“1+6+N”工作体系助力“百千万工程”。


随着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佛山西进计划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机遇到来,位于西江之畔的佛山市高明区,逐渐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中的发展热土,越来越多的人奔赴这里投资、就业、安家。


在城市发展的关键时期,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下称“高明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延伸职能,以诉前和解中心为原点,不断辐射织密区域诉源治理立体网络,促使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诉前,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司法获得感。据统计,该院民商事收案数2024年1—6月同比下降7.46%,物业服务合同和金融借款纠纷同比下降57.46%。


学生们正在倾听法官讲解法律知识问答题。


携手创建“无讼”村居,平息风波于乡间


乡间小道两边的鱼塘倒映着蓝天白云,澄澈的水面荡起层层涟漪。


 “邓法官,今天又来村里普法了。”“是呀,罗伯最近身体还好吗?你和隔壁家的矛盾解决了吗?”这天,高明法院杨和法庭庭长邓文凤一行正在圆岗村开展法律志愿活动,与村民熟络地聊起了家常。


圆岗村党委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石学明也赶来活动现场,说道:“邓法官,被拖欠的鱼塘租金收到了,鱼塘现在重新发包出去了。以前经常发生的鱼塘承包等矛盾纠纷,现在越来越少了!多亏你们经常来我们村,解决了不少问题。”


时针拨回到2016年,经过招标等一系列流程,圆岗村村民小组与区先生签订了鱼塘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村中500亩鱼塘由区先生承包。2021年区先生与村民小组协商,把鱼塘转包给李先生。


然而到了交租金的时间,两位承包人都相互“踢皮球”,迟迟不肯给钱。过了好几个月,眼看租金收回无望,村民小组找到石学明和驻村调解员小华协助追款。但是多次与承包人沟通,仍没有实质的进展。


一筹莫展之际,石学明想起此前杨和法庭在村中讲解的法律知识,立马打电话给邓文凤,希望她能提供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得知该消息,邓文凤和书记员详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查看了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向区先生、李先生释明法律关系和责任,指出根据当时签订的转包协议,区先生已经退出承包关系,李先生应承担支付租金的义务。道理摆清楚后,李先生全额支付了鱼塘租金,三方和解。


高明法院举行普法宣传进村居活动


高明区辖一街三镇,共有77个行政村(社区)。为了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从源头减少诉讼,高明法院主动作为,与16个村(居)联手创建了“无讼”村居示范点。


在此基础上,高明法院还定期到挂点村居通过法律宣传、纠纷排解化解等多元形式,推动乡村治理与法治建设同频共振。在77个村居调解点聘任了77名专职调解员,通过线上线下提供解纷指导,并与村居党支部以联合培养等方式,定期对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等,提升调解员队伍的解纷能力和专业素质。


据悉,“无讼”村居示范点创建以来,九成以上的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就被化解,坟典村还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建强一个和解中心,化解纠纷于诉前


在高明区诉前和解中心(下称“和解中心”)的调解室墙上挂着“和为美,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一步心平气和”标语。如标语所说,调出和谐、解开纷争是这里所追求的目标。


“我的手机收到司法确认裁定书了,钱也收到了!”老张在电话里高兴地告诉调解员区芝华。2022年老张在公司车间工作时,不慎被机器压伤左手手掌导致掌骨骨折,因法律意识淡薄,老张错过了申请工伤认定的一年有效期限,公司拒绝支付工伤赔偿。这让本就经济困难的老张一家“雪上加霜”。


今年年初老张到高明法院起诉,经老张同意,该案先行导入高明区诉前和解中心进行调解。初次沟通中,双方态度都颇为强硬,老张坚称自己在工作中受伤,且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应给予补偿;而公司代表则以缺乏工伤认定为由,拒绝了老张的要求。


调解员区芝华来到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李锋办公室,询问如何才能找到案子的突破口。


“双方都在气头上,安抚情绪和讲解法律知识的同时,我们转变一下思路,试试找公司负责人和老张家属做做工作。”李锋建议。


区芝华联系了老张妻子和公司负责人,并向双方进一步释法说理,虽然老张没有工伤认定书,但按照相关法律,老张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为了完成单位指派的工作任务而受伤,公司负责人对老张是工伤其实没有异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而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为老张申请工伤认定才导致现在的纠纷,即使不通过工伤方式要求赔偿,老张也可能对公司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为了减少双方的诉累,也考虑到老张家庭确实困难,公司负责人同意向老张支付相应补助金和补偿金共6万余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对调解结果都表示满意。


高明法院法官联合区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成功调解20起劳务合同纠纷。图为法官、调解员现场见证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


成立于2019年6月的高明区诉前和解中心,在诉源治理工作中承担重要的角色。中心由高明区委政法委统筹建设,暂由高明法院代管,吸纳了行政争议和医患纠纷两个调解室,外设6个和解工作站,形成“1+6”的解纷模式,目前有专职调解员6名,高明法院派驻1名司法辅助人员。


高明区诉前和解中心对进入法院的纠纷进行过滤和分流,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诉前和解服务。同时,中心发挥前线岗哨作用,和解过程中记录当事人调解情况及送达地址等信息,为后续诉讼程序提供参考,发现需要鉴定的,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鉴定,节省诉讼时间。


数据显示,五年来,高明区诉前和解中心共收案24309件,结案23580件,调解成功率达51.7%。


凝聚“N个”解纷合力,专业纠纷专业解


近年来,高明法院在“1+6”基础上,主动与区总工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妇联、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家机构和组织建立了8个诉调对接机制,凝聚更多纠纷化解力量,形成了一个多元解纷“朋友圈”。


高明法院联合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佛山市高明工作站成功调解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图为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


不久前,市民苏姨就体验了一把诉调对接的好处。


这是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今年60岁患有糖尿病的苏姨此前到某医院治疗褥疮,然而一段时间后褥疮不但没有痊愈还逐渐扩大,苏姨觉得身体疼痛,苦不堪言,认为是医生治疗不当导致的。苏姨和医院无法就事故认定和赔偿事项达成一致,今年4月找到了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佛山市高明工作站(以下简称“高明医调委”),经过两次调解仍未达成共识。


高明医调委便联系高明法院,启动联调机制。高明法院收到该申请后,迅速委派区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梁翠欣接手该案先行调解。


医院代表坚持要求苏姨对伤口进行医学鉴定,否则拒绝沟通;而苏姨却表示医学鉴定太耗时耗精力,自己一把年纪不想再折腾。


 “结合专家的意见,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确实存在过错,需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如果走医学鉴定和诉讼渠道,不仅是苏姨,医院也要多花鉴定费和时间,不如和解解决问题。”梁翠欣分别对医院代表、苏姨进行耐心劝解。


经过再三沟通和说服,双方终于同意和解,苏姨委托女婿与医方代表在法院、高明医调委的见证下签署调解协议,第二天苏姨就收到全额赔偿款1万元。“没想到没交诉讼费,也不用做医学鉴定,这么快就能解决问题!”事后调解员回访时,苏姨高兴地在电话里说道。


上述案件的圆满解决便是高明法院构建多元解纷朋友圈优势的充分体现。此外,高明法院还尝试打破诉前和诉中的界限,将联动联调下沉至镇(街)层级,建立镇(街)派出法庭和司法所的庭所共建机制。这一机制运作以来,成功调解案件49宗,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2宗,成效显著。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接下来,高明法院将持续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深化完善,畅通诉调对接渠道,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来源:南方日报、高明政法、高明法院

点赞(0)
立即
投稿

网信佛山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