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商家承诺 “原装九成新、无翻新”的二手轮胎,到手发现疑似翻新胎

据了解,消费者在商家经营的网店看到某品牌“静音汽车轮胎”。店铺页面标注有提示:“本店所售宝贝均为原装九成新二手轮胎,为个人车辆使用”。客服向消费者明确承诺“是正品、无翻新、无鼓包、无侧漏、无硬伤”。消费者在该店铺购买了4条轮胎。


消费者收货后发现轮胎疑似为翻新胎,立即向客服提出异议。客服对此不认可,并表示二手商品仅支持退货退款。消费者联系轮胎品牌官方核实。该品牌官方出具书面信息反馈,确认涉案4条轮胎“胎侧信息有明显的篡改痕迹或不符;DOT代码无法匹配”。(DOT代码:相当于轮胎唯一的“身份证号”,记录着轮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规格等级等关键溯源信息。)


消费者认为该网店故意隐瞒商品真实情况,构成欺诈,向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返还货款并按货款的3倍支付赔偿金,同时表示愿意返还案涉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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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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