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这个词,很多人谈之色变,但“破产法官”往往能扭转乾坤,让陷入水深火热之中的企业起死回生。 佛山中院民五庭法官黄健超,从事破产审判11年,审结破产案件500余件,先后承办百业房地产公司、三水奥特莱斯小镇重整案,前者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后者刷新了佛山破产重整案标的额。 “每当收到新案,我们就像医生一样,先对‘生病’企业号脉,再对症下药,帮助企业重获新生。”黄健超说,最大的快乐莫过于失而复得,破后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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