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金融纠纷调解联合会(以下简称金调联)是由佛山市银行、保险机构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在佛山市民政局注册登记,业务主管单位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佛山监管分局,同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分行的业务指导。金调联致力于推动金融纠纷调解、金融教育宣传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和大湾区金融交流合作提供支持,促进佛山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为满足工作发展及员工队伍建设需要,金调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副秘书长1名 金调联建立系统完备的薪酬、津补贴待遇和职务晋升制度,按照国家及佛山市有关规定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会长、秘书长全面开展秘书处日常工作; 2.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加强与有关部门及业务主管单位的联系; 3.负责组织投诉、调解、宣教等部门开展工作,督办落实领导交办的事项; 4.负责制定秘书处培训、考核的工作规划,组织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季度考核工作; 5.负责组织起草、审核协会制发的文件、报告等材料;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未受过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7.具有法律知识与金融知识,具有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3年以上党政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调解相关工作经验,担任过所任职单位的中层以上管理职务; 8.领悟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全面较好地落实本会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要求,独立领导团队依本会章程开展工作; 9.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10.性别不限,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三)不予应聘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本次招聘: 1.存在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3.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个人征信报告显示连续逾期3次(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次(含)以上的; 5.被金融监管机构作出禁止从事金融行业工作处罚,且处罚期限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一)简历投递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4月3日17点前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金调联邮箱fsjrxx@fsjrxx.com.cn。(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岗位名称+姓名),并附下列资料: (1)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 (2)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经学信网认证)、工作经历证明(如:合同或原单位证明材料)、原单位离职证明(入职前提供即可)、有职称的提供职称证明证书、奖励证书(如有)、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请扫描成PDF,其中报名表需本人签名后扫描。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并对所有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金调联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后,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组织开展笔试 2026年4月上旬组织笔试,具体日期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职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银行保险基础知识、法律知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和相关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人数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四)面试 2026年4月上旬组织面试。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结合笔试成绩和面试得分,最后确定应聘人员的综合评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考试中作弊的,取消考试资格。 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针对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综合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人员须在佛山市内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选。 (七)组织考察工作 考察组对进入考察环节的人选开展考察工作。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考察人选。在考察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提交理事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入职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金调联通知拟聘人员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被聘用人选。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考核不通过者由金调联予以解聘。试用期及转正后工资按照金调联相关工资标准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757-86326250 游女士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本公告由佛山市金融纠纷调解联合会负责解释,招聘相关事宜将通过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