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至2024年11月期间,梁某某(曾用网名“怂仔不怂了”“悦酿喜事(怂仔)”“从心-重生”“从心仔”)因对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不满,利用信息网络发布28个视频作品及进行19场网络直播,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相关浏览次数共超1200万次,转发次数共超1万次;引起大量低俗、淫秽评论,并引发关于侮辱、诽谤话题的二次创作,相关次数分别为489万次、6.2万次。2025年7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顺德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侮辱罪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以诽谤罪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2025年9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有关规定,网信部门持续协调处置系列挑头账号及涉侮辱诽谤内容,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2025年7月-12月,“奔某未来”“西某霜组合”等号编造“成功人士”“复退军人”“人民警察”等虚假人设和情节,收割流量牟取利益;打造悲情人设博取流量,引发群众对佛山的误解及负面评价;编造传播涉新就业群体虚假信息,多次发布摆拍殴打、侮辱外卖骑手视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有关规定,网信部门约谈相关运营主体,关闭账号103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以涉嫌招摇撞骗罪对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 2025年8-12月,以“粤某早晨”“粤某读书”为名开设12个自媒体公众号的矩阵,和以“某某乡里”为名开设9个自媒体公众号的矩阵,通过编造耸人听闻、博人眼球的“标题党”,频密集纳发布国内各地的交通事故、治安案件等负面信息,致人身心不适。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及中央网信办《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网信部门依法协调关停该21个账号。 2025年6月,“金某界”等公众账号,使用“标题党”、夸张词汇发布涉企虚假不实新闻,集纳我市某上市企业负面信息,恶意诋毁抹黑企业,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有关规定,网信部门协调对相关账号采取禁言措施。2025年9月,国家网信办公布相关案例。 2025年10月,谭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发布我市某上市企业创始人因病去世的视频。经核实,其发布的信息为谣言。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有关规定,网信部门协调下架该视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谭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2025年3月,以林某斌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假冒注册的佛山某事业单位等公众账号及视频账号,将粉丝引流至其代理的赌博平台。根据《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网信部门及时协调关停假冒注册的公众账号及视频账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有关规定,嫌疑人林某斌已交某省属地公安机关受立诈骗罪。 2025年1月,韩某新为牟取非法利益,开发一款有偿提供查询公民个人信息、发布短信、观看淫秽视频等违法功能的APP软件,并建立多个千人通讯群进行推广,非法获利人民币9万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 2025年9月,冯某某于我省某市利用软件篡改定位在佛山,并发布我市禅城区万科金融中心存在台风极端天气的虚假视频,存在虚构事实、散布谣言的情况。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有关规定,网信部门协调下架该视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冯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2025年9月,我市禅城区海某讯网络技术服务中心开设的“某能智库网”平台存在多条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网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有关规定,依法约谈该公司,责令其全面排查整改,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5年8-10月,我市多家停车扫码缴费企业运营的APP发生未同步告知用户其目的、未在隐私政策清晰明示规则等违规处理个人信息行为。网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规定,依法约谈相关公司,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全市该行业公司进行排查测试,并联合多部门开展集体座谈、面对面普法提醒等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 2026年,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持续根据群众举报和网络巡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互联网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亮剑”,持续深入相关专项整治行动,并对重点领域进行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