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了《广东省医疗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广东选择部分地市若干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


根据方案,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东莞、茂名、清远等8个市作为省级首批试点地区,每个试点地区将遴选2—5家医疗机构(以三级医院为主)开展试点工作,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应纳入试点范围,后续将视情况逐步扩大省级试点范围。除了试点地区,各地级以上市要积极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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