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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农业农村局推出

原创系列宣传片“佛山好渔夫”

聚焦佛山渔业养殖健康发展

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视频的第三期

一起来看看

为何水产品持“证”上岗

才能保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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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上市前须“持证”

水产品收购主体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相关法条,把好水产品从生产到市场的中间关:

第三十八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

第三十九条规定,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对其收购的农产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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