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推动我市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升我市高明区和三水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组建市直属两所优质普通高中,在高明区第一中学基础上组建佛山市高级中学,在三水区实验中学基础上组建佛山市季华中学。为配套做好今年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高级中学、佛山市季华中学等3所市直属普通高中新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推动我市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升我市高明区和三水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组建市直属两所优质普通高中,在高明区第一中学基础上组建佛山市高级中学,在三水区实验中学基础上组建佛山市季华中学。为配套做好今年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高级中学、佛山市季华中学等3所市直属普通高中新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