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施行。
8月28日,针对《条例》中的一些修订亮点,具体有什么样的变化,记者邀请了禅城区应急管理局法规科工作人员为大家解读。
《条例》完善了工作原则要求,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条例》明确了当人的生命健康与生产经营单位经济效益、财产保护面临冲突时,应当首先考虑人的生命健康。《条例》将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