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高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1家无堂食外卖经营者存在经营场所环境脏乱、三防(防尘、防蝇、防鼠)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二款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限期停业整顿、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网信佛山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