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经第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佛山市民政局核准,佛山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名称正式变更为佛山市金融纠纷调解联合会(以下简称金调联)。原联合会的所有业务关系、权利与义务,以及已签订的各项法律文书,在其有效期限内均持续具有法律效力。 业务范围相应变更为依法为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纠纷调解服务,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教育普及,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行业培训、政策研究、交流与合作活动;承接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授权或委托的有关事项。(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 为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自2026年3月17日起,金调联正式启用“佛山市金融纠纷调解联合会”印章。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