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理念,坚持惩教结合、宽严相济、轻微免罚、重违严惩。2025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发布了《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及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行为,依法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现选取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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