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手续,根据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禅城着力推动商业综合体等场所申报自编标准地址入库工作,张槎街道和石湾镇街道作为全市试点,于2025年9月30日率先开展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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