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女士不幸确诊乳腺癌,经过一年多的治疗痊愈后,公司以不能胜任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梁女士认为公司违法辞退,索赔21万元。双方争执不下之际,大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用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这恰是该中心“小调解、大作为”的生动写照。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通报表扬2024年度“工作突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和人员”,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荣列其中,成为全市唯一获此国家级肯定的单位。从2017年成立至今,这支扎根基层的调解队伍用33面群众锦旗、34封感谢信书写了“小事不出街道、矛盾就地化解”的“大良答卷”。


大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推动劳资纠纷高效化解


暖心调解:助力单亲母亲圆满化解纠纷


2023年4月,梁女士在大良医院确诊乳腺癌。经过一年多的治疗,2024年7月痊愈后,公司以其不能胜任原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此,梁女士提出异议,认为自己入职公司十年,此次辞退属违法解除,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赔偿金共计21万元。公司则解释称系协商解除,且因梁女士患病期间无法工作,已另聘新人顶替,故仅愿支付2万元补偿。


因协商未果,梁女士向大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申请调解。调解过程中,中心了解到梁女士已在公司服务十余年,对公司在治疗期间要求其上班、并在其康复后立即解约的做法感到难以接受。


首次电话调解未果后,中心充分掌握案情细节,决定采取邀约双方现场调解。梁女士情绪激动,透露已支付25万余元医疗费,且作为单亲母亲需独自抚养两个女儿。调解员当即采取“单对单”方式,安排公司方离开调解室,耐心倾听其诉求,安抚情绪,引导其以健康为重。


梁女士情绪平复后表示愿意解除劳动关系,但希望获得合理补偿,以此缓解因失业导致的生活压力。公司则以经营压力为由,认为梁女士的诉求过高。双方虽就解除劳动关系达成共识,但在赔偿金额上存在较大争议,第二次调解最后没有达成一致。


此后,中心继续多次致电梁女士和公司协调,引导双方互相体谅、产生共情。公司表示梁女士在公司成立后不久入职、一直工作认真负责,与其他员工、领导相处融洽。梁女士患病至今,公司也十分关心并依法参保和按照高于法律的标准支付工资。而梁女士在中心的引导下,感恩公司的人性化管理以及对其照顾。最终在第二次现场调解中,双方达成18万元的补偿协议,圆满化解纠纷。


创新实践:三大举措打造“大良模式”


35名员工被拖欠工资和补偿合计144万元,企业濒临停业,双方剑拔弩张。这起棘手的集体劳动纠纷,是大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日常工作的缩影。面对僵局,调解员分三步走:先分开疏导情绪,向员工解读法律底线,向企业阐明责任后果;再抓住企业投资人的矛盾焦点,倒逼其形成统一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85万元的和解协议,避免矛盾升级。


这样的高效处置,源于中心通过三大创新举措打造劳动争议调解的“大良模式”——打造矛盾纠纷“过滤网”,拉响多方联动“预警器”,上好合法维权“基础课”。


在专职仲裁员指导下,中心联动司法、村居、工会、律师等多方力量,打造了一支精通法律、深植基层的调解铁军;创新预警在先,苗头萌芽早扑灭;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置的“四先四早”工作法,将大量纠纷拦截在诉讼前端;通过“案前、立案、庭前、庭上、庭后”五步调解法。今年上半年共调解案件908宗,成功调解808宗,调解成功率达88.99%,让“矛盾不出大良”从承诺变为现实。


群众送锦旗


“不仅要解决已发生的纠纷,更要让同类问题不再发生。”这是大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工作准则。中心建立调解、监察、仲裁三方协同机制,通过信息互通共享,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一旦调解中发现企业欠薪、未缴社保等问题,立即启动监察程序,督促整改到位。


很多纠纷源于不懂法。基于这一判断,中心把普法宣传变成“前置防线”:整理常见违法用工行为及处罚依据,制作“劳动保障温馨提示”;通过园区摆摊、阳光仲裁庭、12345热线等渠道,将《劳动合同法》等法规送到企业和员工身边;仅“普法进园区”活动就为1200名员工提供面对面咨询,让“学法、用法、守法”成为共识。


从化解单一个案到构建治理体系,从被动应对纠纷到主动防范风险,大良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用实践证明:基层调解虽“小”,却能在劳动关系和谐、社会稳定中发挥“大作用”。这份国家级荣誉,既是肯定,更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落地生根的生动诠释。


(来源:顺德城市网、南方+、大良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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