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广东省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文件明确将顺德区纳入广东省首批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的试点区域。


自《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以来,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积极开展工作,牵头进行摸底调查,初步评估全区各类建筑可安装光伏的潜力约为270万平方米。对照省提出的“2024年全面摸查、建设2个示范项目、5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目标,顺德区在2024年底不仅新增了两个不同应用场景的“光伏+建筑”示范项目,还实现了2911个建筑项目安装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达39.2万千瓦,远超省5万千瓦的年度任务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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