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的一天,张阿姨拿着刚到手的公证书和精心准备的锦旗,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特意前来感谢法官李淑梅和调解员陈艳芬。在她们的帮助下,通过在房屋上设置居住权的方式,张阿姨的家庭纠纷在“家门口”顺利化解。
原本和睦的一家人,为什么会发生矛盾纠纷?什么是房屋的居住权,跟产权有什么不同?如何通过设置居住权,将一场矛盾化于无形?
家庭财产纠纷:
老人强烈要求“加名字”
张阿姨婚后与丈夫育有两女一子,子女均已成家立业,两老与儿子儿媳住在同德社区某小区,日子过得和乐美满。可2024年上半年张阿姨的老伴忽然驾鹤西去,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张阿姨萌生了订立遗嘱的想法,将自己名下的另一套楼梯房在百年后平分给三个子女。
谁曾想张阿姨的这一举动,打破了原本平静的家庭生活。儿子儿媳认为家族传统都是儿子养老、财产归儿,母亲现在立的遗嘱平分房产,对自己不公平,争吵时儿子儿媳一气之下说出让张阿姨搬走的狠话。
张阿姨和儿子儿媳现在住的这套房电梯房,虽登记在儿子名下,但当年购买时张阿姨和老伴也有部分出资,儿子儿媳的态度让张阿姨心寒,张阿姨强烈要求在儿子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期间,社区和妇联多次联系对该纠纷进行调解,但均以失败告终。2024年10月30日,同德社区向南海法院发来指导调解求助申请。
除了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还可设置居住权
接到求助后,南海法院民六庭法官李淑梅向社区了解具体纠纷情况,一边指派金牌调解员陈艳芬对接调解指导,一边与社区调解员详细沟通调解方向。2024年11月29日,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努力下,张阿姨一家在同德社区及妇联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来到了南海区诉前和解中心。
法官和调解员对张阿姨一家进行调解。
在了解张阿姨一家的真实想法后,调解员陈艳芬认为,要想解决矛盾,要先引导各方换位思考。
“作为儿子,父母亲这么多年照顾孙辈,给予经济支持,是出于对子女的爱护,这份爱也需要子女的孝心回馈。母亲想要在房产证上加名不是为了争夺房产,而是希望能继续居住在这套房子里。”陈艳芬一边耐心地对张阿姨的儿子进行着分析,另一边又引导张阿姨的女儿理性思考“作为女儿,在母亲与弟弟产生矛盾的情况下,应当居中思考对等协调,不能一味‘站队’,这样才能让家庭和睦、家族旺盛。”
李淑梅法官也趁此机会向张阿姨一家释明法律,并建议道:“张阿姨想要继续居住在儿子名下的房子里,并不一定要通过在产权证上加名的方式获得,也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在居住的房子上设置以张阿姨作为权属人的居住权,来保障自己的居住使用。”
“法院+公证”解法结
家庭教育指导站解心结
儿子儿媳看着苍老年迈的张阿姨,听着身边女儿想要一家人开开心心的“童言童语”,终于意识到错误,诚恳地向张阿姨道歉,并表示同意法院的建议,将在房屋上设置居住权来保障张阿姨的权利,希望张阿姨和两个姐姐能够摒弃前嫌,往后一家人继续和睦生活。张阿姨也接受了设置居住权的建议。
在各方努力下,通过设置居住权,张阿姨一家的纠纷调解成功。
在双方误会解开之后,李淑梅法官通过“法院+公证”机制,派员到同德居委会为张阿姨一家办理了居住权协议公证,约定张阿姨可以一直居住,儿子也承诺在张阿姨居住期间不转移、不抵押房产。
近年来,在南海区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南海法院在“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主动作为,提供精准、精细、精确的司法服务,促进了社区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和综合防治。今后,南海法院将继续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作用,推进社区家事调解指导工作,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贡献力量。
(来源:南海政法、南海法院、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