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正式发布

确定2025年度

设置8个燃放区域5个可燃放时间段

供市民燃放烟花爆竹

 

经收集群众意见

相比2024年规定的可燃放区域与时间

2025年取消了绿岛湖湿地公园孔家九曲公园紫南喜善园

新增澜石公园燃放区域

原有东平河堤、周尾围公园等燃放区域范围也有所变化

避开周边居民区与学校

共计8个燃放区域

可燃放时间从32天调整为35

最早可从农历年廿五开始燃放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相关燃放规定

在区人民政府决定允许

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及地点外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为顺应群众在传统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强烈意愿,引导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保障广大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 2025 年度我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

允许在特定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特定时间:

(一)春节、元宵节(月 24 日至 月 13 日):农历年廿五至年廿九(即 月 24 日至 月 28 日)10 时至 22 时,正月初一(即 月 29 日)全天,农历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即 月 30日至 月 13 日)10 时至 22 时。

(二)劳动节(月 日至 月 日)10 时至 22 时。

(三)中秋、国庆节(10 月 日至 10 月 日)10 时至 22 时。

二、燃放区域设置

(一)特定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设置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禅城区在 2025 年度设置以下特定燃放区域供群众在特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1.南庄镇:①万科情人港燃放区域;②罗南村龙湾大桥底公园燃放区域;③上元周尾围公园燃放区域;④紫南仁园燃放区域。

2.石湾镇街道:①半月岛公园燃放区域;②澜石公园燃放区域;③青年公园燃放区域。

3.张槎街道:东平河河堤(佛开高速至季华大桥段)燃放区域。

(二)禁止在特定燃放区域以外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三)重大公共庆典需要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取得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向公安部门申请行政许可,严格按照许可内容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三、燃放种类

个人仅限燃放 C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 A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四、法律责任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五、注意事项

(一)应在正规烟花爆竹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点应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得从无证摊点和沿街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来路不明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将点燃的烟花爆竹向行人、车辆、船舶、建筑物、构筑物、动植物投射、抛掷。

(三)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四)不得在人员密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个人不得存放重量超过 25 公斤的烟花爆竹。

(五)燃放区域内设置有烟花爆竹零售点的,不得在烟花爆竹零售点 30 米内燃放地面类烟花爆竹,不得在烟花爆竹零售点80 米内燃放升空类烟花爆竹。

(六)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七)遵守特定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现场管控措施。

本通告自2025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1231日。

特此通告。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2024 年 12 月 11 

 

 

附件:禅城区特定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与导航二维码

 

南庄镇:

①万科情人港燃放区域;②罗南村龙湾大桥底公园燃放区域;

③上元周尾围公园燃放区域

④紫南仁园燃放区域

石湾镇街道:

①半月岛公园燃放区域

②澜石公园燃放区域

③青年公园燃放区域

张槎街道:

东平河河堤(佛开高速至季华大桥段)燃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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