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
联合印发通知
发布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名单
佛山市被确定为国家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之一
是华南唯一的一个入选城市
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污水资源化利用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佛山市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四水四定”,按照省政府关于再生水利用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建立再生水利用制度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快完善再生水供给、输配、利用、计量、监测等基础设施。
作为全国唯一的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佛山市引导一批工业园区构建起高效绿色的水循环利用体系,充分发挥再生水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2023年佛山市再生水利用量达到1.5亿吨,再生水利用率达34%。
按照《推进重点城市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将聚焦五大重点任务,包括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优化再生水利用规划布局、完善再生水产输利用设施、拓展再生水利用领域和场景、健全再生水利用政策等,确保到2026年取得积极成效。其中,再生水利用率目前低于30%的城市,在现有基础上提升20个百分点;再生水利用率目前高于30%的城市,在现有基础上提升10个百分点。
下一步,佛山市将以建设国家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为契机,用三年时间,重点构建“规划布局合理、产输设施完善、工业聚集区为主、利用领域多元、制度体系健全”的再生水利用格局,优化水资源配置结构,拓宽再生水应用领域,分区域、分阶段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将年再生水利用量提升至2.3亿吨,将再生水利用率提升至约48%,创新探索出南方丰水地区工业城市再生水利用的典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