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劣质机油坑人 消委会调解退赔

【案情简介】

2025年4月,消费者何先生在某汽车配件经营部,以460元的价格购买了某品牌原厂机油及无级变速器油各一瓶,用于车辆保养。然而,车辆在使用该批产品后行驶不到7000公里,即出现油耗较以往明显增加,加速时存在顿挫感的情况,严重影响驾驶体验且存在安全隐患。何先生疑因油品质量问题所致,随即更换了新的机油和变速器油,并将新购正品与2025年4月所购产品进行细致对比,发现后者无原厂防伪标识,且外包装做工粗糙、密封不严,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据此判定该汽车配件经营部销售的机油及变速器油均为假冒伪劣产品。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何先生多次与该经营部沟通,要求退货退款,但商家始终未能给出合理解决方案,双方协商未果,于是何先生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明确要求商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 “退一赔三” 的赔偿责任,即退还购物款460元,并支付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金1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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