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许祝华,禅城区人民法院祖庙人民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1994年毕业进入法院工作,先后荣获个人嘉奖、优秀中层、办案能手等多项荣誉。 “你们不仅让我的愿望成真,更打开了大家的心结。从你们的身上,我感受到了有温度的司法!” 近日,禅城区人民法院祖庙人民法庭庭长许祝华收到了一封感谢信。来信人是一起旧楼电梯加装案的当事人林伯。他在信中为许祝华坚持温情司法促和谐、解民忧“点赞”。年逾七旬的林伯,是禅城区某社区居民。2020年,家住在顶楼的林伯所在楼栋要加装电梯。因认为施工方案对墙体改造会引发安全隐患,林伯提出了异议并投诉,导致加装电梯项目一度搁置。其后,同栋大部分业主达成共识,与电梯公司签订工程协议。相关政府部门经勘查后,认为施工方案无安全问题并批复同意,加装电梯一事最终尘埃落定。 案件虽然结了,但在交谈中,许祝华留意到林伯仍旧对争取电梯使用权的事念念不忘。“这事一天不解决,林伯与其他住户的矛盾可能会越结越深。” 为了实质性化解这起因电梯加装引发的邻里纠纷,许祝华想到可以尝试借助“访调援法”一门式工作机制,通过司法所联合街道、村居的力量打开“死结”。 许祝华结合此前案件审理情况,建议调解员可以尝试先从牵头项目的业主代表处着手,进一步了解缘由。 在与业主代表肖某等深入沟通后,调解员方知,原来电梯加装后,业主们对电梯验收维保、建梯账户余额支配等存在诸多意见。在不少业主看来,这些关乎切身利益的“大事”都没得到解决,加之“旧怨”在前,自然不想搭理“林伯能不能坐电梯”这样的“小问题”,配合解决的积极性不高。症结已然清楚,但针对业主们疑惑的加装电梯领域的各项问题,涉及的专业法律知识不少,调解员又找到了许祝华。 “电梯之前登记在一名业主名下,但根据相关行政法规和政策,现在他们需要委托符合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来管理电梯和后续维保,并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变更手续。既然业主对这一新变化不理解,要做好释法和政策解读。”“业主们协商一致后,是有权支配电梯账户余额的,可以引导他们梳理账目,公开公示减少争议”……许祝华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耐心地对调解员进行指导。 在之后的协调会上,业主、电梯公司代表、居委会工作人员等相关方均到场,许祝华和调解员就焦点问题主动释法。业主们放下成见,就林伯使用电梯等一系列问题投票表决,达成一致意见。补缴资金后,林伯如愿拿到了电梯卡钥匙。事后,林伯和其他业主专门为法官和调解员送来了锦旗以及感谢信。 这起案件只是许祝华能动履职,助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一个缩影。据介绍,许祝华1994年毕业进入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事审判庭、研究室、办公室、刑庭、石湾法庭、南庄法庭、执行局等多个岗位历练,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铸就了过硬的业务能力。在任禅城法院执行局局长期间,禅城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 为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任职祖庙法庭庭长后,许祝华主动将人民法庭的司法职能融入街道综合治理大格局,推动形成“访调援法”一门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该机制多次获省司法厅等肯定,2023年“访调援法”一机制一平台调解工作法被评为佛山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十大优秀案例。 来源:禅城政法